空氣質量監測站主要是對空氣中的常規污染因子和氣象參數進行24小時連續在線的監測,將分析出的數據提供給環保局作為空氣質量好壞參考,并輔助環保決策,其中待監測因子包括: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總懸浮顆粒物,鉛,苯,氣象參數,能見度等。
空氣質量監測站的點位建設要求:
1.位于各城市的建成區內,并相對均勻分布,覆蓋全部建成區。
2.采用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或模式模擬計算的方法,估計所在城市建成區污染物濃度的總體平均值。全部城市點的污染物濃度的算術平均值應代表所在城市建成區污染物濃度的總體平均值。
3. 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是指將城市建成區均勻劃分為若干加密網格點,單個網格不大于2 千米×2 千米(面積大于 200 平方千米的城市也可適當放寬網格密度),在每個網格中心或網格線的交點上設置監測點,了解所在城市建成區的污染物整體濃度水平和分布規律,監測項目包括 GB3095-2012 中規定的 6 項基本項目(可根據監測目的增加監測項目),有效監測天數不少于 15 天。
4. 模式模擬計算是通過污染物擴散、遷移及轉化規律,預測污染分布狀況進而尋找合理的監測點位的方法。
5. 擬新建城市點的污染物濃度的平均值與同一時期用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或模式模擬計算的城市總體平均值估計值相對誤差應在 10%以內。
6. 用城市加密網格點實測或模式模擬計算的城市總體平均值計算出 30、50、80 和 90 百分位數的估計值;擬新建城市點的污染物濃度平均值計算出的 30、50、80 和 90 百分位數與同一時期城市總體估計值計算的各百分位數的相對誤差在 15%以內。